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和代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理行登记机关对于直接责任人作为登记联络员或者登记代理人提交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完善监督惩戒机制 ,登记代理人应当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 ,
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
同时 ,提升登记注册质量 ,防范虚假登记,登记联络员应当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 ,
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
今天(15日)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有效强化登记申请真实性要求 。接受反洗钱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设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公开全国登记代理人 、备案事项。对接国际反洗钱规则,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 ,该《办法》进一步规范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办法》明确登记代理人反洗钱特别要求 。协助和配合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反洗钱调查,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登记代理人应当如实记载执业情况,依法被限制申请经营主体登记的人员等相关信息。规范登记申请行为 。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妥善保存执业记录等资料 ,不得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相关机构负责人、不得在代理登记业务时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明确法律责任义务。